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后勤保障处就食堂可燃气体探测器检修项目进行(二次)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食堂可燃气体探测器检修项目。
2.项目内容:在服务期内按国家或行业现行巡检维护规范、标准对食堂71台可燃气体探测器(总线制41台,分线制30台)进行4次巡检维护,确保运行正常,并取得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或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检定合格证书。
3.项目控制价:大写人民币叁万零玖佰捌拾元整(¥30980.00元)。
4.项目地点: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院内(郑州市龙子湖北路58号)。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管理、包安全、包进度、包文明施工等总包方式。为满足施工所需的所有施工机械工具均由供应商自带、自备,费用由成交人自理。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验收标准并取得检定合格证书。
7.工期: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政府有关机关核发的有效期营业执照。
3.资信状况良好,业绩良好,近三年以来有类似项目业绩证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或出具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及重大质量事故(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6.供应商应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文件无效
1.不满足询价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2.报价文件未按采购人规定要求和格式编制填写或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未有有效授权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填写不完整或有涂改的;未按要求装订、密封、报价文件封面未按规定盖章等。
3.高于或等于控制价的。
4.报价文件逾期送达。
5.报价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报价文件中有不符合技术规格和技术标准要求的。
7.不符合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四、报名方式、截止时间及报名资料
1.网上报名:报名资料请发送至QQ邮箱385081058@qq.com。
2.提交的资料:公司营业执照、报名人身份扫描件及报名表、参加投标人员信息登记表。报名材料需打包,文件名为公司全称。
3.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6月1日17:30时。
报名表
项目名称 |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食堂可燃气体探测器检修项目 |
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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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参加投标人信息登记表
根据郑州市政府及学校疫情防控要求,6月2日上午8:00前供应商须将参加投标人员的核酸(阴性)检测结果(核酸检测时间限定为2022年5月31日16:00时以后)、健康码绿码、行程码发至报名邮箱;供应商6月2日上午关注“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微信公众号,关注后点击右下角菜单“智慧校园”下的“访客预约”进行预约,被访人员选“金福印”,审核通过后作为入校凭证。请如实填写参加投标人员的基本信息,如因个人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6月2日16:00时。
2.文件递交地点:办公楼A座110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6月2日16:00时。
2.开标地点:办公楼A座110室。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文件一正二副(册装加盖骑缝章或胶装成册,正副本每页均需加盖公章),按格式要求填写并密封,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封面注明询价项目名称和报价人的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并注明“2022年6月2日16:00时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于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现场。
八、评标和定标
1.评标工作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充分体现竞争和不歧视待遇。
2.评审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及项目询价文件的规定进行。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有效报价。评标委员会认定“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且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作无效标处理。
3.有3家及以上的供应商报价文件按采购方规定的格式、内容要求填报且满足采购人询价文件要求的,采取最低价中标价法。
4.最低报价有两家及以上供应商相同时,相同报价的供应商进行二次报价,报价不得高于上一次报价,报价低者为中标人,如再遇报价相同时,报价相同的供应商进行第三次报价,以此类推。
5.如参与报价的供应商或符合报价资格的供应商或报价文件合格的供应商不足3家,则重新进行招标。
九、成交通知
1.成交结果在河南经贸职业学院网站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2.本询价文件为合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十、签订合同
评标结果公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不按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
十一、质量标准及维保要求
1.可燃气体探测器的拆卸、检测、安装、调试应严格按照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技术规范、步骤、程序、标准组织进行,并做好质量自检记录,确保达到国家现行检验和验收标准。因检测、安装质量没有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安全、规范、质量标准而导致验收不合格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维修至达到合格标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2.可燃气体探测器检测后应出具国家相关职能机构出具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年检合格证书。
3.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按照国家职能部门的规范对食堂和茶炉房的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国家相关规范之处提出意见或建议。
4.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约定尽责对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进行检测、维护保养时,采购人第一次给成交供应商警告,第二次索赔违约金500元,第三次索赔违约金1000元(违约金在本项目款项内扣除)。超过三次采购人有权单方面与成交供应商解除合同,并无需向成交人支付违约金。
5.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的维修通知后,应在6小时内赶到现场应急处理。对影响使用功能的需在24小时完成维修,未按时到达和完成维修,每次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索赔违约金200元。超过三次采购人有权单方面与成交供应商解除合同,并无需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违约金。成交供应商因检测不及时或维保不到位给采购人造成损失,采购人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
7.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现有建筑设施、设备、配件损坏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维修、更换,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的赔偿责任。
8.成交人在拆卸、检测、安装过程中,造成探测报警器损坏、丢失,应按原型号、规格、技术参数予以赔偿,并出具国家职能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证书。
十二、人员要求及场地管理要求
1.施工期间,成交供应商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2.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指定的地点整齐堆放施工材料和建筑垃圾,并做好安全防护。
3.每天施工结束,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清扫,施工垃圾堆放在采购人指定地点,施工完成后,应对施工现场垃圾、污物进行彻底清理并运出学院,保证“工完场清”,施工现场垃圾、污物清理未达到学校要求,学校将安排其他人员进行清理,清理费用从成交供应商服务费中扣除。
4.成交供应商在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或行业制定的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等,做好自身和现场防护,如出现安全事故或对采购人或第三方人身和财产造成伤害的,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
5.文明施工,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施工期间尽量降低施工噪音,工具、材料有序堆放。
6.未经验收的已完或未完工程和设备、材料,成交供应商应妥善看护和保管,出现损失和损坏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7. 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成交供应商的管理和施工人员必须按郑州市政府和学校新冠肺炎防疫规定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方可进校施工。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十三、承包方式与合同价款结算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管理、包安全、包进度等总包方式。为满足检测、维保所需的所有施工机械工具均由成交方自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理。
2.不预付费用。可燃气体探测器检测安装完成后,出具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或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检定合格证书,移交采购方安全使用一个月后,无质量缺陷和违约事项,采购方支付合同总额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服务期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违约事项一次性无息付清。
十四、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后勤保障处
联系人:金老师
联系电话:0371-86660375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龙子湖北路58号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后勤保障处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