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学校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2017“感动中原”年度教育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时间:2017/10/27 14:33

 

 

 

 

 


豫高发〔2017129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2017“感动中原”年度教育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公民道德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良好风尚,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关于组织开展2017“感动中原”十大年度人物宣传推介活动的通知》(豫宣通〔201774号)要求,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决定继续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2017“感动中原”年度教育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深入挖掘宣传全省教育系统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人物,树立一批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榜样,引导广大师生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为决胜全面小康、让中原更加出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道德环境。

二、参评条件、范围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家乡,热爱人民,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校内外产生了较大影响。

3.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克难攻坚,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为推进河南省教育事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等。

4.不图名、不图利,热心社会公益失业;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荣誉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反响;诚实守信,乐于助人,尊老爱幼,受到社会普遍赞誉和广大师生一致好评。

5.在外学习、工作期间,艰苦奋斗,自强不息,乐善好施,见义勇为,能够用实际行动维护河南人声誉,展示河南人的良好形象,传播河南好声音。

6.人物事迹主要发生在2017年度,或者长期以来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为社会公平正义、道德规范作出突出贡献,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7.遵纪守法,品德高尚,无邻里矛盾,无经济纠纷,无违法违纪记录,无弄虚作假行为。

三、推荐名额 

省辖市教育局按每市1名、省直管县教育局(市)按每县(市)1名、高等学校按每校1名(具体由学校党委宣传部负责)、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按每校1名、厅直属中小学校、幼儿园按每校1名推荐。

  四、评选程序及奖项

2017“感动中原”年度教育人物若干名,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评选。同时,将从中遴选推荐参加2017“感动中原”十大年度人物宣传推介活动。

 五、有关要求 

1.开展2017“感动中原”年度教育人物评选,是深化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评选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2.要充分利用校报校刊以及校园广播、宣传栏、电视和网络等宣传阵地,组织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届时,将利用各种媒体开设活动专栏,专题宣传先进典型,报道活动动态。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要严格按照参评条件、范围和名额进行推荐,确保质量。对已获得往届“感动中原”年度教育人物者,不再参与本年度的推荐与评选活动。根据有关规定,原则上不推荐厅级领导干部参与评选。

4.材料申报:

  (1)各单位要认真填写《2017“感动中原”十大年度人物推荐表》并实事求是撰写推荐人物事迹详细材料。要求:表格一式25份并审核盖章,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并附人物2寸近期正装彩色(红底)标准照3张。

2)推荐表、事迹材料统一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成一式10份,经本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后,于2017113日前报送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思政处(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D729室),邮政编码:450018(邮寄材料须用EMS),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hnsjytszc@163.com,本人如有主要奖项获奖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可复印后一并报送。

联系人及电话:省委高校工委 省教育厅思政处 

任龙云 0371696919501582484401

 

  附件:2017“感动中原”十大年度人物推荐表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

                        2017年10月24

 

 

2017“感动中原”十大年度人物推荐表

 

推荐单位(盖章):

 

性别

年龄

职务

所在单位

职称

政治面貌

电子邮箱

民族

移动电话

办公电话

邮编

事迹简介(限500字左右,详细材料另附)

 

 

 

 

 

(盖章)

2017      

省辖市、省直管县()教育局或省厅()意见

 

(盖章)

2017      

省委高校工委

省教育厅意见

(盖章)

2017      

推荐单位联系人: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10月24印发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 Copyright 2015-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学院地址:郑州市龙子湖高校园区龙子湖北路58号
电话/传真:0371-86661211  邮件:hnjmxy@163.com

豫ICP备09045836号                技术支持:现代教育信息中心           


  • 微信二维码

  • 微博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