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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9年清明节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时间:2019/04/03 16:24

各党总支、各部门:

 2019年清明节将至,为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倡树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现就加强清明节廉洁自律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强化警示教育。各部门要积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规党纪和中央及省委关于整治“四风”问题的部署要求,深悟细思上级纪委近年来公开通报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汲取深刻教训,做到警钟长鸣,自觉养成在严的氛围和受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的良好习惯。

 2.做实监督工作。节前,校纪委将约谈提醒财务、公车、食堂、接待场所、公务接待人员等管理部门负责人,要求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切防所辖部门和人员触碰纪律底线、踩踏法律红线。节日期间,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把握监督举报动态,对群众和媒体、网络反映及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重要舆情,即时反应,依规处置。

3.聚焦突出问题。党员干部要切实做到“八个严禁”:严禁利用工作时间祭扫;严禁使用公车或公款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严禁使用公款旅游或在走亲访友、参观旅行期间接受基层单位安排的宴请、住宿;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借祭祀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或组织隐秘聚会;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的党员干部提供旅游、餐饮、住宿等待遇;严禁参与各种迷信活动。

校纪委将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的警示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从快从重查处,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请中层正职以上干部节后认真填写《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领导干部2019年清明期间廉洁自律情况自查表》(附件),并于4月8日前交至纪委办公室(A405)。

举报电话:0371-86661215

举报邮箱:hnjmjijian@126.com

附件: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领导干部2019年清明期间廉洁自律情况自查表

 

 

                   中共河南经贸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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