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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时间:2019/09/24 16:47

各院部、处室:

为进一步强化我校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升我校教师教学科研能力及管理水平,结合学校实际,学校研究制定了《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

 

 

 

                           2019年918

 

 

 

 

附件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

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豫政〔201359号)等重要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和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强化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升我校教学科研能力及管理水平,适应学校提升办学层次及专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支撑学校“双高校”建设,进一步打造学校品牌,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高层次引进坚持既要吸引人才,又要留住人才,更要用好人才的指导思想,实事求是,务求实效。高层次人才引进坚持立足现实、面向未来、统筹规划,科学设岗、因需招聘、公开透明、平等竞争、择优录用,规范操作、有效监督、全面考核的原则。

二、引进对象

 (一)杰出人才  

1. 教学类: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教学团队负责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主要完成人(二等奖限主持人,一等奖限前二名,特等奖限前三名)等国内知名教育教学专家。

2. 科研类:国家级突出贡献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万人计划”人选、国家“千人计划”人选、“长江学者”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河南省特聘教授、中原学者以及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杰出人才。

3.技能类: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年龄和身体状况能够适应相应的岗位工作。

(二)领军人才

1.教学类:国家级精品在线课程主持人、省职教专家、省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省级教学名师、省级教学成果特奖主持人、省级教学团队负责人等省内外知名教育教学专家。

2.科研类:国家级课题主持人、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级科研团队负责人、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本领域国际高水平学术刊物(科学技术类)或本领域国内权威学术期刊(人文社科类)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者等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或与学校专业相吻合、在企业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掌握核心技术的研发人员以及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3.管理类:担任国家级大型企业、省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中层以上管理岗位5年以上的管理人才,所在单位无重大管理事故,个人或主管部门曾获省级以上部门表彰,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高校建设做出过突出贡献。到校后工作能够胜任中层以上管理岗位的工作。

年龄和身体状况能够适应相应的岗位工作。

(三)青年英才

1.优秀博士:专业对口,能胜任教师岗位且具备较好发展潜力的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全日制博士。

2.青年技能人才:硕士以上学位,且满足以下三项条件之一:⑴担任省级大型企业、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中层管理岗位年满3年、业绩突出的管理人才。⑵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国际权威期刊发表的论文被 SCI 收录(一区 3 篇以上或一区 2 篇且一、二区累计 6 篇以上),或独立发表的论文被 CSSCI 收录 6 篇以上,或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国际权威期刊发表的论文被 SSCIA&HCI 收录 2 篇以上。⑶近三年获得全国职业技能大赛高职学生技能一等奖且排名第一的指导教师。

年龄不超过40周岁,身体健康。

三、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风严谨,为人正派,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团结合作精神。  

(三)教学、科研或管理能力强,能够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四)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四、引进待遇

(一)杰出人才

1.提供100-170平方米周转房一套(可买可租);  

2.一次性发放安家费50万元;

3.聘期内,每月享受专项津贴5000

.科研类顶尖人才提供科研启动经费不低于100万元,根据科研计划和相关规定使用;教学类顶尖人才提供教学研究与实践经费不低于50万元,根据研究计划和相关规定使用。

5.成立工作室,组建顶尖人才工作团队,从工作团队中选拔优秀青年教师担任工作助理。

6.根据配偶实际情况,采用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工作。

(二)领军人才

1.提供100-170平方米周转房一套(可买可租);

2.科研类、教学类一次性发放安家费30万元;

3.科研类领军人才提供科研启动经费不低于50万元,根据科研计划和相关规定使用;教学类领军人才提供教学研究与实践经费不低于30万元,根据研究计划和相关规定使用。  

4.成立工作室,组建领军人才工作团队,从工作团队中选拔优秀青年教师担任工作助理。

5.根据配偶实际情况,采用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工作。

(三)青年英才

1.优秀博士提供校内100-140平方米周转房一套(可买可租);  

2.优秀博士一次性发放安家费10万元;  

3.优秀博士可结合学校实际,组建专业发展平台,并协助组建学术梯队,提供科研启动费不低于20万元,根据科研计划和相关规定使用;  

4.根据配偶实际情况,采用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工作。

五、引进的程序、管理和考核

(一)人才引进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的程序进行。

(二)引进的人才需办理正式调动或录用手续,双方要按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聘期不少于10年),建立正式聘用关系。

(三)各用人部门负责高层次人才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四)组织人事处、教务处负责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考核采取年度、期中和期满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核引进人才履行《聘用合同》情况。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将作为待遇落实和期满续聘的主要依据。

(五)管理类人才,涉及领导干部管理权限、政策待遇和程序规定的,按照相关要求办理。

(六)学校对高层次人才引进实行一人一策,由校长办公会具体研究落实。特殊情况由组织人事处提出,党委会审定。

六、本办法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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