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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肃2020年单独招生工作纪律的通知
作者:纪委办公室 点击数: 时间:2020/09/15 09:56

为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350号)文件精神和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健康的招生秩序,确保招生工作各项制度规定严格执行,现就进一步严肃单独招生工作纪律做如下规定:

一、及时公布相关的招生信息。根据部署和要求,及时将单独招生的政策、报考条件、招考专业及计划、报名方法、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录取办法、考生咨询和申诉渠道等向考生公布。不准封闭信息,暗箱操作。

二、加强试题管理。规范命题,确保题库安全,做到保密命题。命题过程要采取严格的安保措施,严守保密纪律,命题完成后确保题库的安全转运和保管。不准任何人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在考试前透漏考题。

三、严肃考场纪律。单独招生考试的考务、监考人员,由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进行纪律教育。要周密组织施考,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要求,划定考点考区,设置警戒标识,规范编排考场。要严格考生身份核验,不准冒名顶替;不准考务、监考人员与考生串通作弊;不准有损考试公平的各类问题的发生。

四、做好评卷工作。严格评卷程序和成绩公示,保证考试结果公正、公平,切实维护单独招生声誉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五、坚持择优录取。要严格执行“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工作由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公平公正地对考生进行择优录取。不准以任何借口,私改分数或对考生进行违规录取。

六、切实做到廉洁自律。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人员,要增强廉洁意识,不准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插手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干扰招考工作的正常进行。保证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地健康进行。

监督电话:0371-86661215  

监督信箱:hnjmjijian@126.com  

 

中共河南经贸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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